近日,不少新聞媒體紛紛報道湘潭幼兒園校車事故中每個遇難幼兒家庭獲賠56萬元。失去孩子的痛苦,是再多的賠償也無法彌補的。當地相關部門承諾,待遇難兒童火化之后,相應的賠償款將全部到位。
突發事件后的政府賠償或代賠償的效率極高,似乎已成慣例。對遇難兒童家屬來說,他們能拿到賠償,是一種安慰。但對公共資金來說,其使用和支出必須嚴格遵守規定,政府支付幾百萬的賠償金,理由是什么,合不合規,需要給公眾一個清楚的交代。
湘潭校車事故中的這輛校車根本就不是新國標大鼻子校車,不過是一輛普通的面包車改裝而成的校車,至于逃生錘、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這些校車的標準配置,更是無從談起。不僅如此,這輛校車還存在著嚴重的超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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